中国职业道德在线理事会章程 (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中国职业道德在线理事会是由中国职业道德在线网和一舟东方(北京)文化发展中心联合主办的全国唯一以精神文明建设和职业道德为主要内容的理事会,结合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职业道德工作提供全方位信息服务而进行指导的专业性网站。为促进本网的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理事会。
第二条、本网的宗旨是:借助现代网络和信息技术,为全国各企(事)业单位在精神文明创建,职业道德建设选树等方面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通过以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积极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的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享,提高各行业的工作效率、行业的整体形象和社会影响力,不断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大力倡导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加强职业道德的信息化建设进程,为进一步促进我国企(事)业单位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第三条、本网的具体作用和功能:1、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和职业道德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程规范,推动行业重要决策的贯彻实施;2、展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个人,职业道德十佳单位、个人,百佳班组的成就,交流工作经验;3、促进企业与职工进行交流,加快职业道德建设成果的应用和推广;4、加强企业职业道德建设的对外宣传,为各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5、实现职业道德网上教学,建立起专家与职工的互动机制。
第二章 组 织
第四条、理事会成员由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历届获得全国职业道德建设十单位、先进单位,十佳标兵所在单位和百佳班组;其它代表性企(事)业单位和各行业相关部门的先进模范单位代表组成。
第五条、理事会设理事长单位、副理事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和理事单位。理事会每届任期3年,届满后可连任。各理事单位派出的理事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时,该理事由原单位重新委派代表接替。
第六条、理事会秘书处设在一舟东方(北京)文化发展中心,负责理事会的日常组织协调和联络工作。副理事长及常务理事单位经自愿申请,由理事会秘书处同意后出任。
理事会设秘书处。秘书处为理事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设秘书长1名、常务副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若干名。
第三章 理事权利
第七条、不定期召开理事会年会,听取秘书处的年度工作汇报,评议本年度理事会工作,拟定下年度的重点工作,决策下步工作的发展方向,研究解决理事会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并为理事会成员做好必要的帮助和服务。
第八条、理事会在本网及相关媒体上公布理事会成员名单,同时颁发证书。
第九条、理事会成员网站享有与本网链接的权利,未建网站的理事会成员可在本网免费开辟网页,本网为未建网站的理事会成员单位提供网站建设服务。
第十条、 理事会在本网开辟"理事天地"专栏,刊登理事会成员的有关报道,介绍理事单位的先进管理经验和有关研究成果。同时理事会成员可在网站上开展各种自身所需活动(如专题报道、网上成就或设备展演等)。
第十一条、应邀参加理事会组织的相关活动。
第十二条、享有参加和退出理事会的自由。
第四章 理事义务
第十三条、理事会成员根据理事会的要求,协助开展理事工作,宣传本网。
第十四条、理事会成员要向网站提供行业各类新闻线索和新闻信息,并积极参加网站组织的各种活动,为网站的建设和发展出谋划策。
第十五条、理事会成员在本网的一切活动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自觉维护理事会及本网的声誉。
凡有对本网发展产生不良影响的言论或行为,理事会将取消其理事资格和本网提供的所有服务。
第十六条、每年按规定缴纳会费,以保障理事会各项活动的开展和网站的正常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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